西宁五中2012年推优生招生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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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教基[2012]38号《西宁市区2012年初中毕业暨普通高中(职业技术学校、普通中专)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就2012年推优生招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关金海
副组长:马国庆 陈微之
成 员:宋兰英 张 钊 拉元来
二、招生原则
严格程序、公开过程、取信于民。建立公示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,充分体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吸纳品学兼优、全面发展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到五中学习。
三、招生名额
推优生招生计划按2%以内的比例,共可招收540×2%=11名
四、推优生招生条件
1、报名者综合素质评定必须是4A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2、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、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班、团干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3、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,学校进行评审,推荐出品学兼优的优秀生,上报市教育局。
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